《中国冶金报》记者获悉,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方面,《通知》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支撑,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衔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勘查开发区域,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实现找矿新突破。 在加强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科学有序投放矿业权,根据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度投放战略性矿产和福建优势矿产探矿权;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明确探矿权申请转为采矿权、矿业权延续的具体准入条件,并优化调整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强化采矿用地保障。 在提升矿业政务服务效率方面,《通知》明确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对省、设区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权限做调整完善,并加强审批监管;优化规划审核事项,矿业权延续、转让变更和矿业权人名称变更等其他勘查开采登记事项无需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审核;强化采矿权“三合一”方案评审,并细化管理要求;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 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方面,《通知》提出,深入推进绿色勘查开发,积极探索推广应用绿色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建设一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常态化遴选机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在严格矿产资源执法监管方面,《通知》强调,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强化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格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