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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去年8月,李女士看中了位于南宁市湖畔书院楼盘的一套房子,交了10万多元首付款,签下以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意向书。然而,近日该楼盘给客户办理贷款手续时,却拒绝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李女士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未果。
湖畔书院楼盘对面是南宁市五象湖公园,受到了购房者的青睐。去年8月3日,该楼盘的房价为每平方米6000多元。李女士意欲使用公积金购买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
3月13日下午,李女士和几名购房者再次前往湖畔书院营销中心,交涉公积金贷款一事。李女士说,当时这个楼盘仅起到两三层高,还未取得预售证,但了解到它是多个单位的团购房后,她就决定购买。
从购房者手中的《湖畔书院小区定向开发购房意向书》中,记者看到里面内容写有,购房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意向书仅显示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写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落款处盖有开发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但售楼公司发给购房者的短信中,也表明了开发商不给售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态度。
购房者周女士认为,该楼盘有七八百户,很多人通过单位团购买房,不少人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开发商不给使用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坏了购房者的权益。
为何签好了购房意向书,开发商却反悔不给使用公积金购房呢?在营销中心里,一名姓李的销售负责人表示,由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比较繁杂,拿到贷款的时间太长,所以开发商就打算不给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业贷款或一次性付款购房。至于之前签下的意向书,开发商会考虑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