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nwfg.com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禁止以胁迫方式强制老年人消费、独生子女照顾患病父母可享带薪护理假、全面优化老年人公共养老服务设施……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下文简称《办法(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如无原则性分歧意见,则交付表决通过。
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
“丧偶、离婚的老年人有依法再婚、复婚的权利。”《办法(草案)》中拟定,老年人离婚、再婚后的家庭生活,赡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办法(草案)》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公证或者书面约定。
另外,《办法(草案)》中明确,赡养人不得以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为由,强占、分割老年人的财产或者限制老年人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有专家提出,虽然《办法(草案)》对赡养义务作出规定,由于我区外出务工人员众多,而且家庭规模呈现小型化发展趋势,赡养人不能亲自照顾老年人的情形普遍存在。与此同时,配偶的陪伴是老年人的重要精神慰藉,强行将老年人配偶分开赡养,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法制委员会建议在《办法(草案)》中增加对于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夫妇如何赡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