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2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通知明确,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拓展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通知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明确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政策可以缓解部分地区节能指标完成压力,但由于绿证交易均基于可再生能源实际发电量,不会直接对全国能耗强度下降造成影响。为推动地方抓好节能工作、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通知设置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的抵扣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