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 《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4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在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方面,包括支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意见》明确,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等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 在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方面,要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健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鼓励将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风险纳入业务审批全流程管理,优化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强化绿色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价值和抵质押率,鼓励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发行和投资;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 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要探索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发挥碳市场作用,在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的同时,研究完善碳市场相关准入、交易、服务等技术规范,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稳妥开发资源环境要素融资产品和服务,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拓展多元化气候投融资服务;发展绿色消费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