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生效,开始对水泥、发电、化肥、钢铁、铝、氢6大类产品正式征收碳关税,预计中国钢铁出口欧盟国家的成本将增加20%~35%。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钢日照公司科技质量中心、钢铁研究院专家胡淑娥分析,这将使钢铁企业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减排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增加出口成本和制造成本。加之2025年钢铁行业将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些都将对我国钢铁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基于此,胡淑娥代表建议,从国家顶层设计、地方考核机制和行业管控体系三方面协同发力,构建“政策激励+标准约束+市场引导”的立体化支撑框架,形成国家通过碳市场与财税政策引导全局转型,地方以差异化考核推动区域特色减碳,行业以标准升级和技术创新实现深度脱碳,最终实现“政策护航—市场驱动—技术突破”的良性循环,将碳约束转化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首先,优化政策引导钢铁行业低碳发展。一是建立碳市场与碳关税联动机制。对钢铁行业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基准线法+动态调整”优化配额分配,设置差异化的碳排放基准值,将钢铁行业能效标杆相关团体标准升级至国家标准,提高“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以充分释放先进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制定碳关税成本对冲政策。推动国内碳市场与欧盟CBAM机制互认抵扣;允许出口企业用国内碳市场购买配额或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充CBAM费用,避免双重征税;对出口低碳钢材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三是设立钢铁低碳转型专项基金支持氢冶金、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研发;开发绿色金融工具,将钢铁企业碳配额、CCER收益纳入合格抵押品范围,支持发行“碳中和债券”;对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项目和能效标杆企业提供梯级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四是联合相关国家制定国际《绿色钢铁产品认证标准》,覆盖碳足迹、能源类型等指标,推动与欧盟产品环境足迹(PEF)标准和我国产品环境影响声明(EPD)互认,减少贸易摩擦;主动参与全球碳定价规则制定。 其次,重点打造区域协同特色减碳模式。一是为钢铁产能集中的省份增设特色指标;为资源型城市设置“吨钢碳排放年均降幅”硬性目标。二是试点省级钢铁行业碳预算制度,将碳排放总量与强度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超额完成地区给予用地指标、能耗指标奖励,在地区内部按照能效利用水平差异化分解考核指标。三是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特点与优势,让上下游产业进行耦合,共建低碳钢铁生态产业链。四是政府鼓励企业优先采购绿色钢材,并对采购企业给予财政补贴。 再其次,支持行业标准约束与技术创新赋能。一是对行业碳管控标准进行升级;不断完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与落后淘汰清单;开展绿色全产业链认证,对采购低碳原料的钢铁企业给予碳配额奖励,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减碳,形成可复制模式进行全国推广。二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重点针对高效生产、节能环保、重大质量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逐步普及钢铁行业现有工艺条件下极致能效技术,扶持氢冶金技术开发和应用,真正实现源头减碳;创新开展干湿法空气直捕技术(MSDAC)进行碳捕集、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碳利用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为钢铁工业碳中和提供新的解决方案。